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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宣判例污染入刑湖南本年首

    日期:2025-07-04 11:28:07   分类:热点  作者:大囊

    湖南2015年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湖南并处罚金1万元。本年有专家表明,首例此案在“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式施行不久即公开审理,污染将对环境污染企业和人员起到震慑、入刑警示效果 。案宣

    据介绍 ,湖南2014年5月25日 ,本年接大众告发后,首例长沙县环保局打开查询,污染发现该县黄兴镇光达村高新组喻某运营的入刑作坊涉嫌不合法从事不锈钢门花的抛光出产。该作坊无任何环保批阅手续  ,案宣无任何废水管理设备 ,湖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本年执法人员于查询当晚责令该厂中止出产。首例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相关水样,成果显现 :池塘内地表水总磷和周边水井内地下水pH值、总磷含量 、总铬含量均超支 ,其间 ,重金属铬含量超支3倍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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